(1902年)
古斯塔夫·费舍:《机器在农业中的社会意义》1902年莱比锡版。(施穆勒主编的《……研究》第20卷第5分册。)
序言中引用了社会民主党人论小农户的著作。其中有捷林的《土地问题和社会主义》(反驳考茨基),施穆勒主编的《立法、管理和国民经济年鉴》第23卷第4分册。
捷林已经指出,农业不同于工业——特别是在机器问题上。
第一章。《机器劳动的费用及其赢利的界限》。
“大农户最先具备使用农业机器的条件”(第4页)——起初连厂主也只关心大农户用的机器。现在他们同样给小农户提供机器。
作者想根据新资料确定这些新机器的界限。
下面是他计算的结果(第24—25页):
考茨基在《土地问题》第94页上根据克拉夫特的意见提出(α)1000公顷、(β)70公顷为充分使用机器的界限。(第5页)
经济效 机器劳 手工劳 充分使 AA
动的费 动的 用的情
用的 用(在
充分
脚注1
费用
脚注1
见后面
脚注1
机器名称 界限 使用的 况
情况下 (单位
(单位 (单位 马克/ (单位 (单位
马克/
公顷) 公顷) 公顷) 公顷) 公顷)
(α)蒸汽犁(20马力)…… 192 34 51.20 500
蒸汽犁(12马力)…… 12l 33.8 42.7 250
撒播机……………… — 0.88 0.44 > 360
(β)条播机(3.766米)… 21.6 2.56 6.04 360 17
条播机(1.88米)…… 13.6 3.48 6.04 160 8.8
撒粪机……………… — 1.12 0.55 > 280
中耕机(3.766米)… 4 2.13 16 180 3.7
中耕机(2.0米)…… 1.2 2.06 16 75 1.1
单行中耕机………… 0.27 4.2 16 22.5 0.23
割草机……………… 13.4 3.5 5 58 3.4
(或6.7)
摇臂收割机………… 9.5 6.9 11 76 7.1
(β)自动打捆收割机…… — 11.25 11 76 24.3
手工收割机………… 8.1 7.0 11 68 5.1
干草摊晒机………… 2.9 6.3 12.5 35 0.95
(或1.5)
马拉搂草机
(有驭者座的)…… 13.8 1 1.6 90 8.0(4)
(或6.9)
马拉搂草机(无座的)… 9.45 1.2 1.6 67.5 3.9(1.9)
(或4.73)
作者这样来计算他的效用界限:他以一天的工作量(平均一架蒸汽犁耕5公顷土地)为标准,确定在这一时间内手工(相应地使用畜力)劳动的价格,然后计算出用机器劳动最低限度要几天可以达到同样的价格。这个最低限度的天数(折算成公顷)也就是他所说的界限。
(因此,这是量低限度的界限,在这一界限内,机器还不会比手工劳动便宜)。
作者时常引用本辛格的话(譬如把林保的意见同他作对比,林保认为只要马拉犁把地耕得同样深,马拉犁就不比蒸汽犁干的差:第8页)。
马铃薯种植机至今没有搞成(马铃薯大小不一,1/4公顷土地所用的马铃薯种重8公担,而谷种还不到1公担)。但是不久前搞出了一种马铃薯种植挖坑机。这种机器挖的坑很均匀,有助于中耕和锄草,但马铃薯还得用手来点种(第1l页)。它可以节省劳动,提高收入5%(第12页)。
至今还造不出完善的马铃薯收获机和甜菜起拔机。
第二章。《小农户使用机器的可能性》。 (第27页)
谷物 糖用甜菜 干草
与手工劳动相比每 17.52马克 30.78 8.30
1公顷降低费用每 ÷52公担(收获量) (÷80公担=)
1公担降低费用 0.34马克 0.05 0.10
单位公担 (640公担)
看来,费用降低得不多。他说这是针对本辛格的,因为他没有把使用畜力的费用加在机器上(第28页)——“不完全正确”。
如果考虑到没有计入某些由役畜作动力的机器的畜力费用(因为农户反正有牲畜而又未得到充分利用),那么经济效用的界限还要缩小(第28页)(见图表中的AA
脚注2
)。
“不言而喻,其地产规模勉强容许使用机器的业主同那些可以敞开使用机器或者接近这个水平的业主相比,他们处于不利的地位,因为每公顷土地机器使用费用的减少,并不是同机器使用时间的增加成比例的,不过起初减少得快,后来便愈来愈慢。”(第29页)
譬如一架割草机在1公顷土地上工作8天的费用为5.94马克一架割草机在1公顷土地上工作20天的费用为5.24马克
“……平均1公顷只减少70芬尼,这当然不算很多。”(第30页)
而且,小业主机器折旧费的百分比“其实”应当更低,因为他们更加细心。他说可参看奥哈根
脚注3
、施图姆普费
脚注4
,赫克纳(!)(《工人问题》1897年柏林版第226页)。
小业主可以合作使用机器:租用机器(通常是租用脱粒机。第31页)(租用蒸汽犁也是最方便的,第32页)(尽管小农户租来蒸汽犁也无法使用:第33页,地块太短)。
出租机器的做法……十分普遍(第33页)。“大土地占有者把自己的条播机出租给……自己的小农户邻居……”
{注意参看克拉夫基!! 注意}
协作社比统计所表明的还要发达。在巴伐利亚,1890年有282个机器(脱粒机)协作社,但是很多农户以私人方式联合起来。
第三章。《机器对解决劳力问题所起的作用》。
机器在经常使用,尽管它们要贵一些(播种机等),因为缺少劳动力。在缺少劳动力的情况下机器能否有所帮助?
多数人的回答是肯定的(第37页)。冯·德·哥尔茨表示怀疑(会加剧冬季的失业现象,等等)。
下面是作者关于使用机器节省劳动的计算:(第39页。)
“因此,除了春季和秋季使用的条播机和要求投入大体上同样劳动的撒肥机外,所有机器都表明它们比手工劳动节省劳动。”(第38页)
特别是中耕机(很重要)
还有收割机——所以要用自动打捆的,虽然它要贵一些(收获季节劳动力很少!)。蒸汽犁也是这样。
“上述所有机器都具有这样的优越性,就是它们可以使农村业主更多地摆脱对劳动力需求的依赖。他可以同过高的工资要求作斗争,否则他就得乖乖地受这种要求的摆布,而重要得多的是,他能够进行生产了,不然的话他也许根本找不到劳动力来干活。”(第40页)
撒肥机比没有经验的工人干得更好,撒得更均匀。
条播机——节省播种材料。
“乳脂分离器也是一种可以提供靠手工劳动无法达到的工作质量的机器。”(第4l页)1900年德国有2841个牛奶协作社。
1895年的统计进一步表明,恰恰是农民农户参加牛奶协作社的绝对数最大,然而在和现有农户数目的比例上,大农户无论如何还是领先得多。
“参加牛奶协作社或牛奶收集站的有”
(第4l页)
农户数目 各类农户所占的百分比
2公顷以下 10300 0.3
2—5公顷 31819 3.1
5—20公顷 53597 5.4
20—100公顷 43561 15.4
100公顷以上 8805 35.1
“小农户较少参加牛奶协作社,部分是由于他们大都住在城市近郊,与最大的农户相比,它们更多地把自己的牛奶不经加工就直接卖给城市的买主”(第4l页)。
脱粒机导致以自由工人代替脱粒工人、合同日工(第42页)(参看麦克斯·维贝尔)。实物工资为货币工资所代替,——“因此,连较小的业主也开始比以前更多地依靠现金…… 这是使用脱粒机所产生的社会不良后果”(第42页)。
农业机器要求有更多知识的工人(同产业工人相比
)……
第四章。《农业中的电力》。
作者认为考茨基和普林斯海姆期望过高,他引用了两个实际用电的例子(1895—1896年皇家领地上的),他对一种计算方法提出异议,认为生产费用不是降低了而是提高了(降低是关于皇家领地的报告的作者得出的结论),并且说,“农户电气化还不能大大降低费用,尽管它也为进行生产劳动提供了种种方便舒适的条件”(第5l页)。
对大农户来说便宜些吗?便宜得不多,因为农业中使用的全是小发动机。
用电动机代替大田机器(普林斯海姆)——纯属空想。
结束语:
“由大中心电站生产电力仍将是最便宜的,小业主可以象大业主一样容易同大中心电站接通。大业主由于更会使用发动机、由于可能给他打个折扣而得到的好处将是微乎其微的。因此,社会关系是不会出现任何有损于小农户的变动的。”(第54页)
第五章。《北美农业中的机器》。
机器的经济效用的界限还要低(一定的),因为工资较高。
中等农场发展得最快(乔治·C.霍姆斯论美国农业的进步,载于1899年《美国农业部年鉴》)。
320英亩=128公顷被认为是中等农户,因为整个经营都比较粗放:第58页。
任何地方都不存在大农户吞并小农户的现象(第62页),机器不可能给大农户提供象在工业中那样的优势(第63页)。
随着集约化程度的提高,农户将变得愈来愈小。
小农户的机器和大农户的完全一样
例子:300—320英亩 l架带座犁 l架圆盘耙 1架条播机
和6500英亩 22架带座犁 32架圆盘耙 lO架条播机
等等(费舍看不出机器种类多有什么好处!)
“因此,这里的大土地占有者没有从使用机器中得到任何好处”(第59页)?
使用更充分吗?(在有的情况下1部打捆机管156英亩,小农户则是65英亩),不过这“仅仅是有限的”(第6l页)。
小业主更仔细、更细心,他把大业主作为对耕得最好的地块的奖励而付给工人的100美元节省了下来,等等(第59页)。
大的小麦农场只在北达科他才有,而且经营得很粗放。
结论(第64—66页)
……使用机器多半是由于缺少劳动力,等等,机器愈来愈多地为小农户所使用
从1882年到1895年增长的百分比(第65页)
蒸汽犁 条播机 收割机 蒸汽脱粒机 其他脱粒机
2公顷以下 33 211 410 733 145
2—5公顷 257 187 669 414 187
5—20公顷 171 226 352 214 130
20—100公顷 201 169 83 160 57
100公顷以上 87 76 9 83 1
“这个对比表明,使用机器的农户数目增长的百分比,在小农户中……比在大农户中大得多……”
……这些数字最好不过地证明(!?),农业中的机器决不是大农户的世袭领地(第66页),因为对机器重要性的了解和使用机器的可能性甚至在极小农户中也正在迅速地增长。
{哈哈! 原文如此!}
载于1962年《列宁全集》俄文第4版第40卷
译自1969年《土地问题笔记》俄文版第322—328页
脚 注
脚注1
见本卷第357页。——编者注
脚注2
见本卷第356页。——编者注
脚注3
同上,第124、128页。——编者注
脚注4
同上,第312页。——编者注
注 释
103
列宁研究古·费舍的著作《机器在农业中的社会意义》早于研究埃·施图姆普费的《论中小土地占有者与大土地占有者的竞争能力》一文。列宁在施图姆普费文章摘录中作为已研究过的著作提到了费舍的著作(见本卷第312页)。——355。